各系:
为进一步优化本科专业布局、加强专业内涵建设、体现办学特色和优势,根据《教育部高等教育司关于开展2024年度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设置工作的通知》(教高司函〔2024〕7号)、《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24年度普通高校本科专业设置工作的通知》(鄂教高函〔2024〕18号)等文件要求,学院决定组织开展2024年本科专业设置及2025年度本科专业设置预申请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1、坚持需求导向、质量为先原则。加大本科专业调整力度,着力优化同新发展格局相适应的专业结构和人才培养结构。服务国家战略需求,结合经济社会发展需要,支持面向集成电路、人工智能、量子科技、生命健康、能源、绿色低碳、涉外法治、国际传播、国际组织、金融科技等关键领域布局相关专业,培养国家战略人才和急需紧缺人才。以“四新”建设为引领,基于学院办学定位和特色,深化新文科建设。推动专业优化升级,鼓励培育交叉融合的新兴专业,增设突出优势和特色学科专业。
2、加强统筹规划。根据社会发展和人才市场需求,加强专业设置宏观统筹。坚持调整与改造、增设与淘汰相结合,建立专业动态调整机制。通过传统专业升级改造、新专业科学设置、薄弱专业合理退出、专业布点有效调整,实现科学的专业布局。
3、落实国家标准。必须满足《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类教学质量国家标准》各项要求,作为设置本科专业、指导专业建设、评价专业教学质量的重要依据。
二、申报方式
1、计划2024年度设置专业。2023年已预申报的专业和已申报但未获批的专业,此次可直接正式申报。各系应组织专家对拟设置的专业进行论证,并提交《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设置申请表》(附件1),教务处对申报材料进行审议,经公示后,统一报送或备案。
未预申报但确有需求增设专业,须提交《增设未预申报专业的情况说明》(附件2)后按照已预申报专业工作要求准备申报材料。
2、计划2025年度设置专业。计划于2025年增设的专业,本年度必须进行预申报。各系应根据《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24年)》(附件3),认真梳理学科专业发展规划,科学合理增设具有竞争力的前瞻性专业,并提交《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设置预申报备案表》(附件4)。
三、材料提交
请各系高度重视,于2024年8月20日前将电子版材料(Word文档以及盖章版本PDF扫描件)提交至教务处。
联系人:张敏、李雅琴; 联系电话:027-81300009; 联系邮箱:33179418@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