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系(部)、教研室:
为做好期末考试工作,确保顺利、圆满地完成本学期教学任务,现将2025-2026学年上学期期末考试命题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考核形式和方式的要求
各门课程须严格按照培养方案和教学大纲的规定,采取相应的考核形式(考试或考查)和方式(闭卷、开卷等)进行考试。
1. 由多位教师(包括自有教师、外聘教师、返聘教师)教授同一门课程的,由各教研室指定一人(或课程负责人)负责命制试题。
2. 随堂考查(结课作业)采用线上完成考核的,教务处原则上不再提供随堂考查答题纸;考试结束后,导出学生试卷(结课作业)连同纸质成绩单交至各系存档。开卷考试课程的考核纳入期末统一考试, 相关授课老师命题完成后交教务处印制试卷。
3. 机考的课程,开课教研室须提前向教务处申请,经批准后方可实施机考。
4. 根据各类检查、评估的要求,外聘教师的教学材料(教案、考勤册等)须由教研室指定专门老师负责妥善保管在教研室。
5. 同时担任校本部艺术学院和我院命题工作的教师,需注意我院试题不得与本部艺术学院试题雷同。
二、命题质量要求
1.命题组织
(1)请各单位严格按照《武汉体育学院体育科技学院课程考核管理规定》体科教字〔2022〕25号、《武汉体育学院体育科技学院试卷命制、批改规范管理规定》体科教字〔2022〕22号文件要求进行命题,确保命题质量。
(2)各系(部)、教研室要切实发挥教师业务管理作用(包括自有教师、外聘教师、返聘教师),安排好课程考试命题工作,责任到人。
(3)考试改革课程和不参加期末统一考试的课程,由各系(部)按时间节点自行安排,并将安排表报送教务处备查。
(4)各课程考试必须严格遵照教学大纲要求执行,课程名称相同,但大纲不同的,须分别命制试卷。一门课程笔试试卷按同一水平出两套试卷(A、B卷),A、B卷试题之间重复内容的分值不得超过30%。
(5)期末考试各课程使用试卷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确定。
2.命题原则
(1)考核内容要覆盖教学大纲规定的基本内容,严格按照毕业要求,有效体现课程对学生知识、能力及素质达成目标的核心内容。
(2)考试时间为90分钟,试卷总分为100分。设置适宜的题量和难度。对因题量过少或难度偏低造成大部分学生开考30分钟做完就离场或试题超出大纲造成大量学生无法正常进行答题的,学校将进行统计并责成相关系(部)说明情况,在全校教学工作会议上通报。
(3)命题计划是命题的总体设计,所有课程须按要求填写“命题计划表”(附件2),要注意做到知识点分布、主客观搭配以及适宜的难度、区分度,体现专业和课程的特点,体现基础知识、理论和技能的掌握程度,注重考察学生的分析论述与实践应用能力,加大理解性和应用性考试命题的比例(原则上不少于总分值的40%),能使考试成绩基本呈正态分布。
(4)题型要多样化,一般有名词解释、填空、单选、多选、简答、论述等,各课程可根据特点确定题型和结构,但不得少于四种题型。各试题之间应彼此独立,要防止题与题之间互相提示答案或在考点上互相包含。
(5)所有试卷按百分制出题,每份试卷须注明各大题总分以及各小题分值,并根据课程教学大纲的规定注明考试形式(开卷或闭卷),每套试卷可以有总的说明和要求,每种题型可有答题要求或指导语。试题编排总体上做到从易到难,由简到繁。
3. 试卷命制模板
根据评估工作要求,为进一步规范试卷评阅、存档等有关工作,请各位命题教师务必按要求命题,具体如下:
(1)试卷需采用学校规定的试卷模板(具体模板见附件3,B4纸张大小)设计。
(2)每道大题设置大题得分汇总处和评阅人签字处。
(3)无论何种题型,学生一律在试卷上答题,要求每小题预留足够的答题区域,不再单独发放答题纸。
(4)请命题教师务必将试卷卷首中卷号(A、B卷)、考试方式(闭卷、开卷)、考试对象(学院、专业、年级)以及课程名称等信息填写完整、清楚。
(5)试题的文字表述要言简意赅、用词恰当、表意确切、不生歧义,标点符号要正确、清楚,插图和标注要清晰易辨,严谨规范。
4.评分标准
命题的同时,要制定评分标准和标准答案(客观性试题)或参考答案(主观性试题),以备试卷评阅及存档使用;试题答案要科学、准确、合理、简洁;评分标准要细化到小分,最小的分值为0.5,分值分配要合理。若有不同解答的试题应考虑不同情况,均应给出得分,评分标准标注在答案上。对于主观性试题参考答案要定出若干个分值要点,学生答题凡提到要点的应给分。
5.试卷报送程序及其他要求
(1)期末统考课程试卷报送要求
① 领取U盘:以教研室为单位,于2025年11月28日—12月3日工作时段至教务处 104 室领取专用 U 盘。
② 命题与文件命名:命题完成后,试卷文件夹须严格按照:(任课教师姓名)《课程全称》- 年级专业(应考人数)格式命名。例如:(张三)《会计学原理》—21 级经济 + 21 级经管(61+28 人)。
③ 报送方式与保密要求:将存有试卷的 U 盘密封于信封内提交,严禁以邮件、网络传输等任何电子形式发送试卷 ,确保试卷保密性。请相关单位对命题质量严格把关,并督促命题人按时完成命题,未按时完成命题工作的,影响期末考试者,按教学事故处理。
④ 提交时间与材料:请各教研室于2025年12月10日下午 16:30 前,将密封的试题 U 盘及《理论考核试题审批表》(附件 4),以教研室为单位报送至教务处 106室。禁止委托学生转交 U 盘 。
(2)命题教师及相关人员要切实做好试卷保密工作,各单位要加强对命题人的教育和管理,消除以往一些不正确的思想认识和习惯做法,严禁划定考试范围或以任何方式透露、暗示试题信息,杜绝考试题与备考题重复。凡出现考试内容泄露的单位和个人,将按有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
教 务 处
2025年11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