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院系:
为进一步加强学风建设,提高人才培养质量,强化教育教学过程管理,帮助学生端正学习态度,顺利完成学业,根据《武汉体育学院体育科技学院学生学业预警与留级实施办法》(体科教字〔2023〕14号),现将本学期学生学业预警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学业预警标准
1.留级预警:任何本科、专升本、专科专业任一学期不及格课程门数分别达到3门、3门、5门及以上者,给予留级预警,作跟班试读处理;
2.退学预警:(1)本科专业:普通文理类、体育类、艺术类、单招类专业任一学年内不及格课程门数分别达到6门、7门、8门、9门及以上者,或在校期间累计不及格课程门数分别达到8门、9门、10门、11门及以上者,给予退学预警,作留级处理;(2)专升本专业:任一学年内不及格门数达到6门及以上者,给予退学预警,作留级处理;(3)专科专业:任一学年内不及格门数达7门及以上者,给予退学预警,作留级处理。
二、学业预警流程
1.做好名单统计核查工作:根据学业预警标准,各院系要根据《武汉体育学院体育科技学院学生学业预警与留级实施办法》(体科教字〔2023〕14号)成立学业预警工作领导小组,制定本院系学业预警工作实施细则,严格执行预警标准,组织、协调相关人员做好统计核查工作,确定学业预警处理名单。(附件1:2026-2027-1学生累计正考不及格成绩列表,供参考)
2.做好预警通知工作:各院系针对留级预警的学生要向家长和学生发出留级预警通知单(附件2);针对退学预警的学生,各院系要作出留级处理决定,印发留级处理文件,报教务处、学工处、财务处备案,并向家长和学生发出退学预警通知单(附件3),不及格门数较多但未达到留级处理条件的,学生可根据自身情况申请自愿留级(附件4)。
三、工作时间截点及要求
1.各院系须在9月18日前做出留级处理决定,印发留级处理文件,报教务处、学工处、财务处备案。
2.各院系须在9月20日前将留级学生信息汇总表(附件5)签字盖章后交教务处备案,教务处将根据各院系汇总表完成教务系统及学信网留级异动处理。
四、学业预警(留级)修课规定
1.第一学年达到留级条件,必须按留级后所在年级的培养方案和课程计划重新修读所有课程。
2.非第一学年达到留级条件,留级之前凡是一次性考核及格的课程,留级后可不重新修读。
3.非第一学年达到留级条件,留级生需重新修读留级之前尚不及格或经补考、重修才及格的课程。考核及格的,按实际成绩记载,并清除不及格记录,考核不及格的,则保留原来成绩和不及格记录。
4.因专业培养方案变动,导致原不及格课程名称、内容、学分调整的,原则上按照新的培养方案执行。
5.在校期间最多可留级两次,达到第三次留级条件的作退学处理。
6.学业预警产生的留级预警或留级处理,均不属于处分,留级生的权利和义务完全等同于留级所在年级学生。
7.留级后的学费按照入学年份标准执行。
教务处
2026年9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