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加强日常教学管理,规范教学秩序,保证教学计划和教学内容的完整性和连续性,提高教学质量,特对教师临时调课、外出请假停课、请人代课以及返校后补课(调、停、代课统称为教学异动),特制定如下规定。
一、教师办理教学异动的规定
(一)教师教学异动办理流程
教师因事不能正常履行教学任务时,本人必须提前24小时办理调、停、代课申请手续,由本人填写申请单,经教研室、系分管领导和教务处批准签字,报教务处备案。
(二)教师教学异动次数、学时数规定
1.教师全年教学异动以系为单位核算,教师每学期教学异动次数原则上不超过3次(法定规定的请假不予计算),经学院、系批准的教练带队外出比赛可适当放宽1次,术科教师理论课合班授课不算教学异动次数。
2.两系、各教研室应严格控制教学异动率,体育教育系专任教师每学期教学异动率(系调课总学时数/系教学学时总数)控制在5%以内(含理论课教学、公假、私假);人文社会科学系专任教师每学期教学异动率(系调课总学时数/系教学学时总数)控制在4%以内(含公假、私假)。
(三)室外课程{网球、足球、田径(专项除外)攀岩、定向越野等}原则上不允许正常时间调换理论课,各任课教师应统筹安排将理论课全部利用雨雪天气授课。
(四)无故不办理教学异动申请者,按教学事故处理。
(五)教务处每学期期中、期末发布教师教学异动数据,并以此作为系教学管理质量和教学工作考核的依据之一,教师个人教学异动率(教师个人调课学时数/教师教学总学时数)纳入对教师个人教学质量考核评价内容。
二、教师办理代课的规定
教师请人代课,必须办理代课申请手续,由本人填写请人代课申请表,代课教师必须为我校长聘教职工。经教研室、系分管领导和教务处批准签字,报教务处备案后,方可代课。
请人代课的教师,将扣除其被代课的课酬,并按代课教师职称和实际工作量划入代课教师账号。无故不办理代课手续者,按教学事故处理。
三、教师办理补课的规定
教师返校后,必须办理补课手续,由本人填写补课单,到教务处办理补课手续、由教务处安排补课时间和教室(场馆),方可补课。事后不办理补课手续者,扣除所缺课时的课酬,并按教学事故处理。
(一)教师临时调课、请人代课必须具有正当理由,除因公外出、因病不能正常工作等特殊原因外,不得随意调课、停课和请人代课。
(二)教师返校后补课,教学督导、教务处教学检查小组将按教
师申请的补课计划进行随机检查。
(三)调、停、代课工作量,学期末由两系教学办公室核定实际工作量报教务处,由人事处据实发放超工作量报酬。
四、本规定自2019年3月15日起执行,未尽事宜由教务处解释。
附件:1.武汉体育学院体育科技学院教师调课申请表
2.武汉体育学院体育科技学院教师停课申请表
3.武汉体育学院体育科技学院教师补课申请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