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内各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教育部《高等学校课程思政建设指导纲要》文件精神,全面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推动教育教学与思政教育同向同行,支持鼓励一线教师积极从事学术研究活动。经研究,学校决定开展2024年校级教研项目(含课程思政专项)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践行“三全育人”根本要求,发挥好教师队伍“主力军”、课程建设“主阵地”、课堂教学“主渠道”作用,推进体育类专业教学研究、理论研究和教学实践,将习近平思想和二十大会议精神融入课程教学,探索创新体育类专业课程思政建设的新方法新路径,构建全面覆盖、类型丰富、层次递进、相互支撑的体育专业教育教学研究体系,突出示范引领,强化资源共享,构建全员全程全方位育人大格局。
二、研究范围
申报项目应符合国情、省情和校情,紧扣教育教学高质量发展目标,为推进学校一流课程建设、课程思政专项改革及一流专业建设等方面热点、难点问题建言献策,提供理论支持和实践参考,也可根据各单位教学、管理工作的实际自选有特色和优势的项目开展研究。具体范围参照《武汉体育学院体育科技学院2024年校级教学研究项目(含思政课程专项)选题指南》(见附件1),申报项目具体名称自拟。
二、申报条件
(一)已列入学校或其他高级别(近一届)的项目不再重复申报,凡有校级课题未结题者(项目负责人)不得申报。
(二)每位教师作为项目负责人申报的同类项目不得超过1项,作为参研人员不得超过2项,参研人员一般在5人左右(含主持人),项目立项后成员不能随意变更。
(三)项目负责人原则上应具有讲师及以上职称或博士学位,若负责人为初级职称,第二负责人则须为高级职称,项目参与人员应具有一定的专业水平和课题研究经验,能够实际投入研究工作。
(四)项目选题应有一定的理论和实践价值,研究目标明确、研究思路清晰、研究方案具有可行性,预期成果要具有较强的实践意义和较好的应用推广价值。
三、项目分类及资助经费
2024年校级教学研究项目分为教研项目和课程思政专项项目二个类别。其中教研项目计划立项共12项,重点项目2项,每项资助经费6000元,一般项目4-6项,每项资助经费3000元,培育项目若干,如推荐申报省级教学研究项目立项,在原基础上增加5000元。
课程思政项目计划立项10项,重点项目2项,每项资助经费6000元;一般项目6-8项,每项资助经费3000元。
以上项目计划额均根据当年申报项目质量进行立项,严格遵循“教学导向、符合实际、注重创新、宁缺毋滥”原则,专家评分低于80分不予立项。
四、申报材料及名额
(一)根据申报不同类别项目,需填写相应类别项目申报书。如:申报教学研究项目的教师按《武汉体育学院体育科技学院教学研究项目申报书》(见附件2-1)格式填写项目申报书;申报课程思政专项项目的教师按《武汉体育学院体育科技学院科课程思政项目申报书》(见附件2-2)格式填写项目申报书。
(二)申报项目除报送一份完整的《申请书》外,还应报送三份《申请书简表》(见附件3,双面打印),供专家评审之用,内容中不得出现项目申请人姓名及所在单位等相关信息,如无法回避,请以“本人”或“本单位”代替。
(三)申报名额分配。教研项目:体育教育训练系不少于4项,体育人文与健康系不少于3项,艺术与传媒系不少于3项,国际教育系不少于2项;课程思政专项项目:体育教育训练系不少于3项,体育人文与健康系不少于3项,艺术与传媒系不少于2项,国际教育系不少于1项,思想政治理论课部1项,请系部根据指标要求合理安排申报。
四、申报遴选程序
1.申报初评。各系部按照推荐申报要求组织教师申报,并根据推荐申报相关要求初评产生拟推荐申报项目。初评结果可由所在单位进行公示,经公示无异议后形成推荐申报项目名单。
2.推荐报送。各单位经所在单位审核同意、加盖公章后报送申报材料(附件2),由申报单位统一填写《2024校级教学研究项目(含课程思政专项)申报汇总表》(附件4)一份(按推荐顺序排序,需单位领导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不受理个人申报。
3.遴选立项。科研处将对各单位推荐报送的项目进行形式审查,由科研处组织组织专家对审查合格后的项目进行评审遴选,听取申请者的课题论证报告并进行答辩,通过答辩评审项目报主管校领导审批,立项项目名单由科研处按程序公示和公布。计划于6月份公示项目立项名单。
4、省级纵向教研项目均从校级立项中择优推荐,学校不再组织申报,未参加本次申报的项目不予推荐。
五、项目研究周期及经费使用流程
1、项目研究周期为2年,即2024年6月至2026年6月。
2、资助经费必须专款专用,由项目负责人在下达立项通知书后15日之内到科研处领取《武汉体育学院体育科技学院教研、科研项目资助经费支出登记卡》,经费分阶段拨付,立项拨付50%,结题后拨付剩余经费,并接受科研处、财务主管部门的监管,不能用于与科研项目无关的其他开支。因个人原因在服务期未满时申请调离学校或自费出国的、或在项目研究周期内未能结题和达不到结题要求的,应全额退还学校提供的全部项目经费。
六、项目结题及成果要求
1、凡获资助的校级科研项目办理结题,重点项目要求必须发表从事母学科相关的北大版核心论文或申报立项省级一类项目,一般项目要求必须发表高质量的体育类省级刊物或申报立项厅、局级项目,其研究成果发表或出版必须标注“武汉体育学院体育科技学院科研项目资助”字样。
2、2024年获准立项的校级课题,建设周期严格控制在 1 年至 1 年半之内,需于2026年9月1日前提交结题材料。原则上不允许延期结题,如遇客观原因不能按时完成,可申请延长研究周期,申请延期需报科研处审批同意方可执行,对于到期仍不能结题者将终止该项目的研究,并取消今后校内课题申报资格。
3、申请人须填写《武汉体育学院体育科技学院科研项目结项申请表》,并提交科研处验收。
4、所有完成成果均可同时享受学校教科研奖励政策。
七、报送办法
请各系部于5月30日前完成《申报书》及《汇总表》的审查推荐工作,按要求将签字盖章后全套纸质材料报送至教务处106办公室(不接受教师个人报送材料),电子版发至指定邮箱653502615@qq.com。
科研处
2024年4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