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更好的地保障计算机实验室的教学环境,保障学校教学仪器、设备的正常运转,特作出以下规定:
1、学生进入计算机实验室应按规定到实验老师指定的位置就座,无故不得随意更改,上课前教师点名需核对学生名单检查。
2、禁止吸烟;严禁携带易燃、易爆物品,食物(如水、饮料、零食等)进入机房;雨天应将雨具存放在指定位置再进入机房;严禁穿背心或拖鞋者进入机房。对违反规定的学生,将按如下规定执行:
①首次违反规定者,由任课教师警告,并将违规名单交实验室办公室登记,由实验室通知学生所在院系。
②再次违反规定者,按扰乱正常教学秩序,全院通报。
3、爱护机房一切设施。课前须检查设备的完好性,发现缺失,及时汇报老师;遇到计算机软、硬件和其他设备异常现象和故障时,应立即停止使用,向任课老师报告,听候老师的安排;不准私自拆卸计算机硬件设备(如鼠标、键盘、数据(网)线等),不准私自将公物带出机房,经查实故意破坏硬件设备要照价赔偿,所使用电脑财物遗失者,按照学校相关规定加倍处罚。
4、按照规程上机操作,不得做破坏计算机软、硬件系统(如删除系统文件、更改系统配置参数,导致不能正常使用等)的事情,违反规定者按第二条执行处罚。
5、保持机房清洁卫生,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保持台面、地面整洁,禁止乱涂乱画、张贴,严禁随地吐痰,废纸、废物要丢入垃圾桶。
对以上规定学校将组织人员定期寻查,对违反规定的学生执行相应处罚措施,首先,通报批评,再次违反,按违反学校教学常规处理。
武汉体育学院体育科技学院教务处
二〇一九年九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