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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举办武汉体育学院体育科技学院2024年“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的通知

时间:2024-05-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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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系(部):

根据学校“十四五”本科教育教学改革和发展规划,为全面深化我校创新创业教育改革、提升大学生创新创业能力、加快培养创新创业人才,定于2024年5月至6月举办武汉体育学院体育科技学院2024年“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大赛目的与任务

通过大赛,推动赛事成果转化和产学研用紧密结合,促进“互联网+”新业态形成,探索素质教育新途径,培养创新创业生力军,搭建成果转化新平台。

二、参赛对象

武汉体育学院体育科技学院在读本专科生及毕业5年以内(2019年6月以后)的毕业生。

三、项目培育

1.在校生获得资助的国家级、省级大学生创新创业项目作为参赛项目的基础。

2.请各系(部)做好前期的项目摸底调查,广泛发动申报,重点发掘科技含量高、产品化程度高、已投入运用、应用前景广的项目。

  3.请校内相关单位注重引导,将毕业生和校友的毕业创作转化为申报项目。

四、参赛团队与条件

(一)高教主赛道

以团队形式参赛,每个团队人数不少于3人,不超过15人(含团队负责人)。根据参赛项目所处的创业阶段,已获得投资情况和项目特点,分为创意组、初创组、成长组、师生共创组。具体参赛条件如下:

1.创意组。参赛项目具有较好的创意和较为成型的产品原型或服务模式,在2024年4月1日(以下时间均包含当日)前尚未完成工商登记注册,并且参赛申报人须为我校在校本专科生。

2.初创组。参赛项目工商登记注册未满3年(2021年3月1日后注册),且获机构或个人股权投资不超过1轮次,并符合以下条件:

(1)参赛申报人须为初创企业法人代表,须为我校在校本专科生,或毕业5年以内的毕业生(2019年之后毕业的本专科生)。

(2)初创组项目的股权结构中,参赛企业法人代表的股权不得少于10%,参赛成员股权合计不得少于1/3。

(3)学校科技成果转化项目(不含基于国家级重大、重点科研项目的科研成果转化项目)可以参加初创组,允许将拥有科研成果的教师的股权与学生所持股权合并计算,合并计算的股权不得少于51%(学生团队所持股权比例不得低于26%)。

3.成长组。参赛项目工商登记注册3年以上(2021年3月1日前注册)或工商登记注册未满3年(2021年3月1日后注册),获机构或个人股权投资2轮次以上(含2轮次),并符合以下条件:

(1)参赛申报人须为企业法人代表,须为我校在校本专科生,或毕业5年以内的毕业生(2019年之后毕业的本专科生)。

(2)成长组项目的股权结构中,参赛企业法人代表的股权不得少于10%,参赛成员股权合计不得少于1/3。

(3)学校科技成果转化项目(不含基于国家级重大、重点科研项目的科研成果转化项目)可以参加成长组,允许将拥有科研成果的教师的股权与学生所持股权合并计算,合并计算的股权不得少于51%(学生团队所持股权比例不得低于26%)。

4.师生共创组。基于国家级重大、重点科研项目的科研成果转化项目,或者教师与学生共同参与创业且教师所占权重比例大于学生(如已注册成立公司,教师持股比例大于学生)的项目参加师生共创组进行比赛。并符合以下条件:

(1)参赛项目如已注册成立公司,公司注册年限不得超过5年(2019年3月1日后注册),师生均可为公司法人代表。企业法人代表在大赛通知发布之日后进行变更的不予认可。股权结构中,师生股权合并计算不低于51%,且学生参赛成员合计股份不低于10%。

(2)参赛申报人须为普通高等学校在校生(可为本专科生),或毕业5年以内的毕业生(2019年之后毕业的本专科生)。

(3)参赛项目中的教师须为我校自有教师(2024年4月1日前正式入职)。

(二)“青年红色筑梦之旅”赛道

  参加“青年红色筑梦之旅”组的项目主题为:红色青春助梦创业人生,绿色发展助力乡村振兴。项目应具备公益性、创意性或者能够以商业手段解决农业农村和城乡社区发展面临的主要问题、助力乡村振兴和社区治理,实现经济价值和社会价值的共同发展。根据项目性质和特点,分为公益组、创意组、创业组。

  以上每一类型项目的参赛具体要求,以《教育部关于举办第九届中国国际“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的通知》(附件1)的赛道说明作为参考依据。

五、参赛项目要求

参赛项目能够将移动互联网、云计算、大数据、人工智能、物联网等新一代信息技术与经济社会各领域紧密结合,培育新产品、新服务、新业态、新模式;发挥互联网在促进产业升级以及信息化和工业化深度融合中的作用,促进制造业、农业、能源、环保等产业转型升级;发挥互联网在社会服务中的作用,创新网络化服务模式,促进互联网与教育、医疗、交通、金融、消费生活等深度融合。

参赛项目主要包括以下类型:

1.“互联网+”现代农业,包括农林牧渔等;

2.“互联网+”制造业,包括智能硬件、先进制造、工业自动化、生物医药、节能环保、新材料、军工等;

3.“互联网+”信息技术服务,包括人工智能技术、物联网技术、网络空间安全技术、大数据、云计算、工具软件、社交网络、媒体门户、企业服务等;

4.“互联网+”文化创意服务,包括广播影视、设计服务、文化艺术、旅游休闲、艺术品交易、广告会展、动漫娱乐、体育竞技等;

5.“互联网+”社会服务,包括电子商务、消费生活、金融、财经法务、房产家居、高效物流、教育培训、医疗健康、交通、人力资源服务等;

6.“互联网+”公益创业,以社会价值为导向的非盈利性创业。

参赛项目须真实、健康、合法,无任何不良信息,项目立意应弘扬正能量,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参赛项目不得侵犯他人知识产权;所涉及的发明创造、专利技术、资源等必须拥有清晰合法的知识产权或物权;抄袭、盗用、提供虚假材料或违反相关法律法规一经发现即刻丧失参赛相关权利并自负一切法律责任。

六、赛程安排

1.初赛:初赛由各系(部)根据系(部)实际情况自行组织,赛事组织形式不限,要求各参赛团队使用《武汉体育学院体育科技学院2024年“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报名表》(附件2)报名参赛。各系(部)初赛结束后,根据比赛结果推荐参赛项目进入学校现场赛。各系(部)需在5月30日前完成初赛。

2.现场赛:现场赛通过现场答辩的方式进行,由评委当场评分、评定名次。根据现场赛结果推荐优秀项目参加第十届中国国际“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2024)省赛、国赛。现场赛的具体安排及评分办法另行通知。

七、其他:

根据《通知》精神,各系(部)2023年“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立项项目,2024年“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报名项目、“挑战杯”参赛项目及其团队原则上都要报名参加“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国际教育系申报“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不低于20项。报名后教务处根据报名名额的5%及学校现场赛的排名情况推荐至省赛。

联系人:余慧芬   联系方式:027-81300193

邮箱:123585526@qq.com


附件:

1.教育部关于举办第九届中国国际“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的通知

2.武汉体育学院体育科技学院2024年“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报名表




                             教务处

2024年5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