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系(部)、教研室:
为做好期末考试工作,确保顺利、圆满地完成本学期教学任务,现将2023-2024学年上学期期末考试命题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考核形式和方式的要求
各门课程须严格按照培养方案和教学大纲的规定,采取相应的考核形式(考试或考查)和方式(闭卷、开卷等)进行考试。
1. 由多位教师(包括自有教师、外聘教师、返聘教师)教授同一门课程的,由各教研室指定一人(或课程负责人)负责命制试题。
2. 随堂考查(结课作业)采用“智慧树”平台完成考核;教务处原则上不再提供随堂考查答题纸,考试结束,导出学生试卷(结课作业)连同纸质成绩单交至各系存档。开卷考试课程的考核纳入期末统一考试, 相关授课老师命题完成后交教务处印制试卷。
3. 机考的课程,开课教研室须提前向教务处申请,经批准后方可实施机考。
4. 根据各类检查、评估的要求,外聘教师的教学材料(教案、考勤册等)须由教研室指定专门老师负责妥善保管在教研室。
5. 同时担任校本部艺术学院和我院命题工作的教师,需注意我院试题不得与本部艺术学院试题雷同。
二、命题质量要求
1. 请各单位严格按照《武汉体育学院体育科技学院课程考核管理规定》体科教字〔2022〕25号、《武汉体育学院体育科技学院试卷命制、批改规范管理规定》体科教字〔2022〕22号文件要求进行命题,确保命题质量。
2. 根据评估要求以及试卷抽查效果,为进一步规范试卷评阅、存档等有关工作,请各位命题教师务必按要求命题组卷,具体要求即:
(1)所有命题相关文件表格,请务必使用教务处提供的最新模板。
(2)试卷组配格式请严格按照试卷模板要求排版。
三、试卷报送程序
1. 各系(部)、教研室要切实发挥教师业务管理作用(包括自有教师、外聘教师、返聘教师),安排好课程考试命题工作,责任到人。
2. 考试改革课程和不参加期末统一考试的课程,由各系(部)按时间节点自行安排,并将安排表报送教务处备查。参加期末统考的课程,以教研室为单位统一于2023年12月4日—12月6日到教务处领取U盘(内含命题相关文件)。请于2023年12月15日下午16:50前完成命题工作并以教研室为单位将试题U盘和《理论考核试题审批表》提交至教务处。请相关单位对命题质量严格把关,并督促命题人按时完成命题,未按时完成命题工作的,影响期末考试者,按教学事故处理。
3. 答卷审核登记表、命题计划、考核成绩单、课程考核分析表、标准答案与评分标准随批阅后的试卷一起交至学生所在各(院)系存档。
四、试卷保密要求
1.命题教师及相关人员要切实做好试卷保密工作,各单位要加强对命题人的教育和管理,消除以往一些不正确的思想认识和习惯做法,严禁划定考试范围或以任何方式透露、暗示试题信息,杜绝考试题与备考题重复。
2.完成命题工作后,不得以邮件或其他网络形式发送试卷,不得让学生转交的方式交送U盘,各单位由专人负责,切实做好试卷的保管工作。凡出现考试内容泄露的单位和个人,将按有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
教 务 处
2023年12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