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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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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开展国家级一流本科课程预申报工作的通知

    时间:2023-12-05

    点击数:271

      

    各系(部):

    为贯彻落实教育部一流本科课程“双万计划”,做好第三批国家级一流本科课程申报准备工作,根据《教育部关于一流本科课程建设的实施意见》,学院决定开展国家级一流本科课程预申报工作,现将具体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报基本要求

    1.推荐范围

    截至正式申报时间前,我校已获认定的省级一流本科课程。

    2.推荐要求

    第三批国家级一流本科课程拟认定5800门,包括线上、线下、线上线下混合式、虚拟仿真实验教学和社会实践五类,依照《“双万计划”国家级一流本科课程推荐认定办法》规定开展课程推荐认定工作。

    申报推荐课程须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结合学科专业人才培养,在课程内容中融入思想政治教育;2024年1月31日前至少经过两个学期或两个教学周期的建设和完善(新工科、新医科、新农科、新文科重点领域,特别是国家急需的战略性新兴领域和紧缺专业领域建设的新课程,可适度放宽对教学周期要求)

    3.申报人员要求

    每人作为课程负责人或团队主要成员只能参与一门第三批国家级一流本科课程的申报。课程负责人(或主讲教师)须为申报高校正式聘用的教师,具有丰富的教学经验和较高学术造诣。课程负责人和团队主要成员一般为近5年内讲授该课程教师,师德师风好,教学能力强,积极投入教学改革。

    二、申报程序

    1.各系(部)坚持“质量为本、择优推荐”原则,加大对课程建设的资源投入与检查督导,紧密结合“四新”建设要求,组织专家对申报材料进行评审辅导,系统组织推进一流课程的申报工作。

    2.各课程组可参照《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开展第三批国家级一流本科课程认定工作的通知》(附件1)相关要求,进一步打磨申报材料(附件3),优化相关申报视频。

    3.各系部将推荐课程按照文件要求提交申请材料至教务处106室,学校将根据通知要求,对申报课程进行遴选,最终确定推荐课程并进行公示。

    三、申报时间

    申报材料提交截至时间为2023年1月5日




    教务处

    2023年12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