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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2025年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结题的通知

    时间:2025-05-14

    点击数:641

      

    系(部):

    为不断增强我校学生的创新能力和创业能力,促进人才培养模式和教学方法的创新,鼓励和支持大学生积极参与科学研究、技术开发和社会实践等创新创业活动。根据湖北省教育厅有关工作要求,现对2025年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结题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结题验收范围

    大创计划项目结题验收的范围为2024年立项项目,包含国家级5项,省级15项,校级9项。

    二、结题验收要求

    1.项目负责人自查

    项目负责人在指导教师指导下组织项目成员完成结项工作,填写《项目结题验收书》(附件1)和《项目结题总结报告》(附件2),并按照申请书“项目完成预期成果”提交研究成果与实物,如公开发表的科研论文、竞赛获奖证书须附复印件(A4纸)或成果实物照片(须由教学单位核实盖章)。

    2.系(部)审查

    (1)各系(部)对本部门申请结题项目的结题验收材料进行审查,重点审查项目的实施方案、研究内容及取得的成果等方面,并在《结题验收书》(附件1)中填写教学单位的详细审核意见,给出优秀、合格和不合格的审查结果。

    (2)各系(部)应加强组织领导,强化成果总结。对项目结题所产生的论文、专利、研究报告、产品以及其他形式的成果等进行展示、交流和推广。

    (3)系(部)要求结题项目团队必须参加中国国际大学生创新大赛(2025)。

    3.学校评审验收

    (1)学校组织专家对提交的纸质材料进行会议答辩评审,根据会议专家评审情况给出结题结论。

    (2)项目主要负责人准备5分钟的PPT(介绍项目研究的过程,重点论述取得的成果、项目特色及存在的问题等)现场答辩(答辩时间另行通知),项目成果若为模型等实物,需带到答辩现场。评审专家组查验结题材料,听取项目组成员的汇报和答辩,对项目做出评定。

    4.结果公布

    根据专家评审结果并报学校领导批准,学校公布验收结论。

    三、结题验收时间

    1.6月6日前,各项目的团队成员要完成本项目结题验收的自查工作,各教学单位完成验收审查意见。

    2.各系(部)将《项目结题验收书》(附件1)、《项目结题验收总结报告》(附件2)、《项目申请结题汇总表》(附件3)以及项目研究成果等验收材料以系(部)为单位报送教务处(实验楼B栋2楼办公室)。电子档发送至邮箱123585526@qq.com

    四、其他要求

    1.项目原则上不予延期结题,因特殊原因不能按照计划结题的项目可延期6个月,项目负责人5月30日前提交《项目延期结题申请表》(附件4)。

    2.项目如有变动,如更换项目名称、项目成员、指导老师等需填写《更换项目人员申请表》(附件5)。

    经费报销工作拟与结题工作同步进行,请各项目负责人严格按照《项目执行承诺书》中的“经费预算”做好相应的准备。

    附件:

    1.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结题验收书

    2.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结题验收总结报告

    3.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申请结题汇总表

    4.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延期结题申请表

    5.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更换项目人员申请表

    教 务 处  

    2025年5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