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内各单位、全体毕业生:
为扎实做好2023届毕业生相关工作,根据结合上级主管部门要求和学校实际情况以及工作安排,教务处特拟定毕业工作日程安排表,请两系以及各部门协调配合、各司其职、统筹安排、精心组织,确保毕业工作稳步、有序推进。具体安排如下:
序号 | 工作事项 | 时间节点 | 工作内容与要求 | 联系人 |
1 | 毕业资格初审 | 4月18日前 | 内容:各院系对预毕业生进行毕业资格初审。 要求:1.参照教务处下发的《2023届毕业生应修学分统计表》仔细审核学业完成情况;2.各院系要成立毕业资格审核小组,对毕业生进行全面摸底和审核,特别要对休学、复学、转专业、留级等学籍有异动的学生课程修读情况进行认真细致地核对,做到毕业资格审核结论准确无误。3.学籍异动学生(留级、休学、复学、转专业等)对学分存在疑问者,由院系登记汇总交教务处。 | 颜宁、两系秘书 |
2 | 毕业论文(设计) | 4月25日前 | 内容:完成毕业论文答辩、成绩录入。 要求:1.两系组织全体本科专业学生按照《关于做好2023届本科生毕业论文(设计)在线答辩工作的通知》完成毕业论文答辩;2.两系组织指导教师完成毕业论文(设计)成绩登录。 | 黄芳、两系秘书 |
3 | 毕业资格复审 | 4月28日前 | 内容:教务处对院系上报的毕业资格初审名单进行复审。 要求:1.根据院系上报的毕业资格结论进行复审; 2.根据院系汇总上报的毕业生学分复核申请表逐个处理有问题的学生课程和成绩。 | 颜宁、章亮、两系秘书 |
4 | 毕业生学历照片补拍 | 5月5日前 | 内容:前期未跟校进行图像采集的同学,进行照片补拍。 要求:1.学生可根据自身需求前往各地新华社进行学历照片补拍,费用自付;2.各地新华社具体地址和名单详见前期下发至各院系的通知;3.根据教育部要求,自2022年起,毕业生无学历照片者,不可注册学历和学位信息。 | 颜宁、两系秘书 |
5 | 重修考试(含往届生)和成绩录入 | 5月6日前 | 内容:组织学业不合格学生进行重修考试。 要求:1.院系组织所有学业不合格学生进行重修报名;2.教务处根据重修报名情况组织教研室任课教师确定考核形式;3.教务处组织学生考试;4.教研室批阅考试材料、报送成绩;5.教务处登录重修考试成绩。 | 章亮、两系秘书 |
6 | 毕业资格和学位资格自审 | 5月7日-5月9日 | 内容:组织学生第二次毕业资格审核。 要求:1.学生自行登录教务系统,参照教务处下发各专业毕业学分标准或个人成绩单审核学业完成情况;2.根据自审情况,如有疑问应在规定时间内及时向辅导员反馈; | 颜宁、黄芳、两系辅导员 |
7 | 应届生教师资格证现场确认 | 5月9日-5月10日 | 内容:符合认定条件的应届毕业生进行教师资格证现场确认。 要求:1.根据教育局安排准备好相关材料进行现场确认; 2.须在指定时间内进行确认,逾期系统将关闭。 | 颜宁、两系辅导员 |
8 | 2023年春季学期师范类专业学生教育教学能力考核 | 5月10日 | 内容:2023届学前教育专业应届毕业生教师资格免试认定(幼儿园) 要求:1.申请者须通过学校教育教学能力考核笔试。2.学校将在5月13日前将名单报送至省教育厅。 | 颜宁、体育教育系 |
9 | 毕业论文(设计) | 5月10日前 | 内容:完成毕业论文答辩、成绩录入。 要求:1.两系组织全体本科专业学生按照《关于做好2023届本科生毕业论文(设计)在线答辩工作的通知》完成毕业论文答辩;2.两系组织指导教师完成毕业论文(设计)成绩登录。 | 黄芳、两系秘书 |
10 | 毕业信息、照片核对 | 5月12日前 | 内容:印发毕业生信息核对表,组织学生进行核对确认。 要求:1.全体毕业生生登陆学信网检查个人各个字段信息、照片是否正确,因个人检查不仔细导致信息有误者,毕业后学校无法进行更改,责任自负;2.如有疑问者应在规定时间内向辅导员反馈。 | 颜宁、两系辅导员 |
11 | 毕业资格终审 | 5月10日-5月17日 | 内容:教务处审核学生毕业资格。 要求:1.与财务处核对学生学费收缴名单;2.按照毕业标准审核并下发准予毕业学生名单;3.两系组织学生对准予毕业学生名单签字确认;4.如有异议在规定时间内及时向辅导员反映,过时后果自负;5.各院系上报不能毕业学生的处理意见。 | 颜宁、财务处 |
12 | 学生申请办理 延长修业年限 | 5月15日-5月20日 | 内容:不能按期毕业学生办理延长修业年限手续。 要求:1.凡是在基本学习年限(本科四年、专科三年)未修满规定学分,不能按期毕业者, 均需要办理延长学习年限申请手续。2.凡未按规定办理延长学习年限申请者,视为放弃注册和保留学籍机会,符合结业规定的按结业处理。结业学生不得参加课程学习、补考、重修或毕业论文(设计)答辩等任何教学活动。 | 颜宁、两系秘书 |
13 | 学位资格审核 | 5月17日-5月24日 | 内容:教务处审核学生学位资格。 要求:1.按照《武汉体育学院体育科技学院学士学位授予实施细则(试行)》审核学位授予名单;2.教务处准备学位授予材料及名单;3.召开学位评定委员会;4.上报不能授予学位情况的处理意见。 | 黄芳、两系辅导员 |
14 | 毕业证、结业证/学位证制作与发放 | 6月 | 内容:证书打印、贴照片、盖章、校对、发放。 要求:1.根据毕业名单、学位授予名单印制毕业证和学位证;2.毕业班辅导员凭审核名单统一领取毕业证和学位证;3.毕业班辅导员领取“两证”学生签名汇总表交教务处。 | 颜宁、黄芳、两系辅导员 |
15 | 结业办理 | 6月 | 内容:完成结业证发放。 要求:1.发放结业证书;2.告知结业换毕业的相关手续及事项。 | 颜宁、两系辅导员 |
16 | 电子学历注册 | 6月 | 内容:完成应届毕业生相关信息报送。 要求:1.按照教育要求上报毕业生名单以及授予学位名单;2.上传毕业生学历、学位信息,完成学历、学位注册。 | 颜宁、黄芳 |
17 | 成绩单打印 | 6月底 | 内容:成绩单打印、移交。 要求:1.根据准予毕业名单打印成绩单;2.按照学工处毕业生档案要求,打印毕业学生成绩单移交学工处。 | 王小丽、学工处 |
18 | 教师资格证发放 | 待定 | 内容:组织教师资格证的发放。 要求:根据武汉市教育局、江夏区教育局教师资格证下发时间另行通知。 | 颜宁 |
教务处
2023年4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