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院系,毕业班学生:
根据《武汉体育学院体育科技学院本科生毕业论文(设计)替代方案实施暂行办法》(体科教字〔2022〕16号)规定,关于2024届毕业生毕业论文(设计)替代申请工作先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请范围
(一)正式发表跟本专业相关的论文或出版的著作。
(二)学生参加与本专业有关的校级及以上各类学生学科竞赛项目并获奖。
(三)学生申报并获批立项的校级以上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经结题验收合格的科研成果(论文或设计)。
二、申请条件及要求
(一) 学生用于替代毕业论文(设计)的成果选题必须与其专业相关,要有一定的综合性,能达到一定的深度和广度。所有成果必须在读期间获得,并以武汉体育学院体育科技学院为第一作者单位。
(二)正式发表的论文或出版的著作
1.申请者必须是论文的第一作者。论文必须在本专业相关的省级及以上专业期刊上公开发表;著作必须是正式出版的学术专著、译著或编著,著作类别以专家或出版社认定为依据,申请者个人撰写字数不少于3万字。
2.申请者须提交已正式发表论文的原件及复印件、出版著作的原件和论文查重报告≤15%以备审查和存档。若已经收到期刊正式录用通知但论文尚未发表的,须提交期刊正式录用通知原件,并附论文PDF或WORD文档和论文查重报告(≤15%),需由院系组织至少两位专家对论文进行评阅并给出是否能替代毕业论文(设计)的意见和结论。
(三)学生参加与本专业有关的校级及以上各类学生学科竞赛项目。国家级学科竞赛项目申请人限排名前三;省级一、二等奖排名前二,省级三等奖限主持人,且须征得该项目指导教师签字同意;申请以其替代毕业论文(设计),必须征得获奖证书,由指导教师的签字同意。申请者必须提交自己在竞赛中所承担相关工作的综述或分析说明,字数要求在1800字以上。
(四)学生申报并获批立项的校级及以上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经结题验收合格的科研成果(论文或设计)。国家级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申请人限排名前三;省级限排名前二和主持人、校级限主持人且须征得该项目指导教师签字同意;申请者必须提供相应的立项申请书、立项文件或通知、结题项目书、结题证书及其它结题材料以备审查和存档。
(五)毕业论文(设计)替代认定等级分为中、良好、优秀。对应非替代方式分数为75分、85分、95分。
三、申请时间
2023年9月30日截止。
特此通知。
教务处
2023年9月20日